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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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成立于2002年4月,前身可以追溯到1959年成立的政治系,是学校历史最悠久的教学单位之一。1981年恢复政治系,1986年更名为政法系,1989年起开设法学本科专业,1996年政法系更名为法律系。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9人,专业教师49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3人,有2名博士生导师和27名硕士生导师,博士学位教师占比85%,有海外留学或访学背景的教师占比32%,形成了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国家民委中青年英才人选为主体的学术团队。此外,还聘请了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及研究生校外导师50余人。现有各类在校学生1500多人,其中博士、硕士硏究生200余人。

 学院法学专业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设有7个教研室和法律诊所与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为“全国优秀法律诊所”。学院先后创新设立了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和荆楚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积极服务地方和西部基层法治人才培养。西部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党支部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卓越法律人才教学团队为省级教学团队;《宪法学》为教育部和湖北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诊所》《知识产权法学》为省级一流课程;教学成果《“德法兼修,分层共育”:民族地区卓越法治人才分层培养的探索与实践》获评湖北省第九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还荣获有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各1项

 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法学与非法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包括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学学科为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并设有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民族法制研究中心、湖北省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基地、湖北省地方立法与人才培养基地和湖北省民族立法研究中心四个省部级科研教学平台。近9年,学院教师在CSSCI等期刊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专(编)著51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获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8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主持其他各类省部级课题55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各1项以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2项。

 学院重视对学生实践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六十余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实践与就业基地。连续多年组织学生赴清华大学参加全国“理律杯”模拟法庭大赛,三次打进全国八强,五次获评全国最佳书状奖;近五年,学生参加全国版权征文大赛获得全国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9项;两度夺得湖北省高校法学辩论赛暨版权专题辩论赛冠军;获得“挑战杯”大赛全国二等奖,湖北省一等奖、二等奖各1次。

 学院培养的一大批优秀校友扎根西部基层和民族地区,先后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积极力量。

 学院注重对外交流,鼓励师生参加各种学术会议,与多个国家的大学及科研机构经常性开展各类学术交流和互访活动。

(2024年9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