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检察官是检察权行使的主体,而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水平既体现了一国的司法理念,也展示了检察官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与尊严,同时还是检察官职业荣誉感的直接载体,其保障是否到位将直接影响检察权行使的充分性与有效性。世界各国检察制度因历史传统、政治体制、司法制度的迥异而呈现出五彩缤纷的样态,不但各国检察官所拥有的职权差异甚大,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水平和内容也各不相同。当前,我国检察制度的员额制改革已到位,内设机构改革亦基本接近尾声,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新近修订,与这些改革紧密相关的检察官职业保障问题无疑是当前各地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话题之一。本文以大陆法系国家的主要代表——德国的检察官职业保障为例,通过深层次的比较研究,为当前我国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改革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该文主要内容为:德国检察官职业保障的现实场景;德国检察官职业保障的鲜明特色;对完善我国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启示。
原文刊于《中国法律评论》2020年第5期策略栏目(第175—18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