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民族自治地方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定位于环境规制手段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有效途径,但实施中出现了驱动机制不强、财政支撑不足、“限制类产业”入园管控标准缺失、“禁止类产业”退出难等问题。应该以平等发展权理念为指导,将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定位于追求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制度。通过强化地方政府实施产业制度的驱动机制、改变测算方法优化转移支付制度、依托环评明确“限制类产业”管控标准、发展“禁止类产业”的替代产业四个方面促进民族自治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 生态功能区; 产业结构调整; 绿色发展
原文刊发于《民族研究》202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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