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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12月、2021年1月教师教育学习活动的通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上传人: 发布时间:2020-12-08 访问量: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和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12月份、2021年1月份教师教育学习活动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教师队伍建设。

二、活动时间

集中于2020年12月、2021年1月开展。具体时间由学院按《关于开展教师教育学习活动的通知》(民大人事20202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教师深入开展相关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内容如下: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http://www.xinhuanet.com/2020-10/29/c_1126674147.htm)。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0-11/03/c_1126693293.htm)。

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http://www.gov.cn/zhengce/2020-10/13/content_5551032.htm)。

4.《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试行)》(民大党发202073号)。

5.《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民大党发202074号)。

6.《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012/t20201207_503811.html)。

(二)组织教师观看“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专题展览”。各单位按要求精心组织集中观展活动,深化观展教育,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观展需提前与省委宣传部、展览运维中心预约。

观展地点:武汉客厅(中国文化博览中心),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8号。

观展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月15日(节假日不休),9:00-12:30(11:30后停止入场),13:30-17:00(16:00后停止入场)。

省委宣传部:尹飞,18607125365;

展览运维中心:王荷,18164006263;李明东,13911216778。

(三)组织全体教师观看大型电视纪录片《为了和平》。各单位充分利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重要契机,用情用心用力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广泛组织教师开展座谈研讨,交流体会,深化认识。广大教师要把学习伟大抗美援朝精神作为课程思政的重要内容,有机融入课堂教学,与学生共情共鸣共振。各单位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观看学习,学习资源可在“学习强国”APP 中免费获取。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学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习活动实效。

(二)广大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学习,在贯通中领会学习内容的精神内涵,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三)各学院需如实填写《教师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记录教师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汇总表》和相关活动总结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科(行政楼42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jsgzbscuec@126.com。


附件:教师教育学习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xlsx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