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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有科研任务研究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7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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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部署,现启动有科研任务的研究生返校工作。为科学、有序、安全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返校原则

自愿申请、导师同意、非必要不返校。

二、返校时间

2020713日至715日(8:00-20:00)。

三、返校人员范围

(一)承担有科研任务且必需使用学校实验室设备资源的金沙威尼斯理工科2018级硕士研究生。

(二)承担有科研任务的金沙威尼斯2021届博士毕业生。

四、返校条件

在范围内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研究生可自愿申请返校:

(一)具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二)“湖北健康码”为绿码;

(三)返校前14天内无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密切接触史。

五、返校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78日—79日)。

在范围内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在师生健康平台中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提出返校申请(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学院审核(710日)。

相关学院根据研究生院(部)反馈的申请返校研究生名单,结合研究生健康状况、校园疫情防控规定和科研工作实际需求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返校名单。

(三)学校审批(711日)

研究生院(部)对各学院提交的拟返校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返校名单并反馈给相关学院。

(四)安排住宿(711日)

研究生院(部)根据返校名单,按照“一人一间”住宿的原则,安排返校学生住宿,并把住宿信息反馈给相关学院。

(五)学生返校(713715日)

获得返校批准(审批通过后,师生健康平台生成的“民大微码”为“灰码”)的研究生,提前规划好返校行程,在学校规定时间段内返校。

六、工作要求

(一)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有科研任务研究生的返校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研究生返校前,组织研究生学习《返校须知》(附件2),让研究生熟悉返校前、返校途中、返校当天、返校后的各项流程和注意事项。研究生返校后,加强疫情防控与教育管理,保障返校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和实验安全。

(二)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导师要通过不同方式向返校研究生宣传防控疫情相关知识和管理规定,及时掌握返校研究生学习、生活及思想状况,做好研究生思想引导。

附件1:操作手册.pdf

附件2:返校须知.pdf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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