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湖北省以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结合金沙威尼斯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原则。
3.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办主任、监察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长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考试过程的监督、录取办法的制定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
2.五个工作小组。设立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组、疫情防控组、技术指导组、监督巡视组、舆情应对组,分别做好相应工作。
3.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检委员、学科专家等组成,具体领导、组织本一级学科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或投诉,做好考生答疑和信访解释工作。
三、考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感染风险,金沙威尼斯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集中举行外语和专业课的线下笔试,调整为网络远程考核方式。初试和复试均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合并进行。
网络远程考试主平台选用“ZOOM”。相关学科(专业)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6月20日-6月22日。
五、考试内容
(一)初试
1.初试内容为三个科目,分别为英语、专业课1和专业课2。初试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每门课满分100分。
2.英语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应用能力。
3.专业课试题以《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2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向考生公布的参考书目为主要参考。
(二)复试
1.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为综合测试,由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自主确定。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结合考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等材料(具体材料要求由各一级学科自定),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满分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政治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试组织及要求
1.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须根据本办法,结合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作实施细则,包括考试录取办法、考试内容及形式等)。
2.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成立专业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应是本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专业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包括指导教师在内),负责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参与外语水平测试的面试教师一般不少于3人,应是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考核小组对考核结果负责。
3.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前,应对专业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做好面试试题保密;应对参加考试考生的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以确保考生的信息真实准确。
4.复试时要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核过程要规范,考核全程录像录音。专业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面试过程要有记录,考核材料保留备查。
6.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
7.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研究生院成立督查组,对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8.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初试科目教师评定成绩之和÷初试教师人数。
复试成绩=复试科目教师评定成绩之和÷复试教师人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拟录取
1.拟录取名单确定。考核结束后,各一级学科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导师组意见等相关情况,自行确定拟录取方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后的拟录取名单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调剂录取。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若二级学科专业某一研究方向没有上线考生或生源不足,可从该研究方向所属二级学科专业其他研究方向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调剂录取;若仍不能满足需要,依照导师意愿,可在其它二级学科专业上线考生中调剂,在考生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依次调剂录取。若仍然不能调剂录取到合适考生,该指标由一级学科决定调剂给其他二级学科专业,以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指标单列。考生不能在普通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之间调剂录取。
4.考生应符合报考资格,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初试、复试及入学资格。
5.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在职人员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全日制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并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导师书面承诺第一学年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
1.信息公开公示。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的招生考试录取细则、初试及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通过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汇总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违规处理。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在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一定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学校的声誉。
举报电话:研究生院027-67843396/67842123
纪检监察处027-67841676
3.本办法适用于学校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试录取阶段工作,由研究生院进行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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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