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暴安良 一心为民的民大人
1996届原政法系(现法学院)本科生 韦香兰
广西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次、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妇女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三八红旗手
全国先进工作者
公安部全国公安二级英模
两次获个人二等功
“擒盗贼、缉毒贩、斗歹徒、抓凶手等能带来成就感,立功受奖也能带来成就感,但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得到百姓的认可才是最真实的成就感。”谈到职业生涯中最有成就感的事时,韦香兰充满自信地说道。
二十三年前,为实现年少时“惩治恶霸”的信念和决心,韦香兰光荣地成为了河池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一名民警。从此,韦香兰在惩治罪犯和为人民服务这条路上深深地扎下了根。
不忘本心,方得初梦
“你若不想做,会找一个或者无数个借口,你若想做,会想出一个或者无数个办法。”这是韦香兰最喜欢的一句话。年少时,她家庭生活条件艰苦,常常被当地地痞恶霸欺凌,最严重的一次韦香兰大年三十仍流落在外,有家却不能回。当时的她暗下决心,如果有一天,自己当上了“老派”(当地人对派出所民警的俗称),一定会惩治恶霸,为民除害。就这样,“惩治恶霸”的决心在韦香兰的心中渐渐扎根、不断滋长。如今,她实现了自己幼时的梦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在大学四年的时光中,韦香兰对每一个专业知识点都追根溯源,她积极思考,勤学苦练,珍惜学校的学习时光。韦香兰始终相信天道酬勤,勤能补拙,只要努力了,就一定会取得进步。在大学四年中,扎实的专业知识学习为韦香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培养了她根深蒂固的法治思想和理念。邓红蕾老师生动的讲解、温暖和理性的上课方式至今仍令她记忆犹新,她身上从容、理性的气息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韦香兰。如今,她也以“从容、理性、向上、正能量”的标签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改进、不断成长。
学校的运动会对韦香兰来说是一个塑造自我的大舞台,从未参加过任何长跑比赛的她自从上大学之后,先后参加了校运动会的5000米、3000米、1500米、800米、标枪、掷铅球等比赛。比赛的成绩对于韦香兰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从一次次比赛中中学习到了顽强拼搏、敢于担当、创先争优的内涵与精神,感受到了集体荣誉、团队合作、齐心协力、组织协调的重要性。
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
从怀揣梦想的大学生到不惑之年的老警员,韦香兰在实践中不断理解和感悟着人民警察的价值。在她的心中,时时刻刻将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首位。
2011年,韦香兰所在的专案组破获了一起绑架儿童案,当受害人父母接过安然无恙的儿子之后,紧紧地拥抱了他们的大恩人——韦香兰警官。如今,韦香兰回想起那个瞬间,仍历历在目,成就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
警之未然,察之已然。一次参观北京警察博物馆的经历,让韦香兰对“警”“察”二字有了更深的体悟。“警”,事先戒备,警于案发之前;“察”,反复详查,察于案发之后。防范在前,打击在后,防范做好了,打击到位了,社会安定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提升了,这就是人民警察的价值体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精通业务、勇敢果断、慎密分析、无私奉献”,这些都是一名优秀人民警察所应具备的素质。
2006年3月,在办理梁某贩毒案中,为搜集证据,韦香兰潜入毒贩梁某家中。凭借她多年的从警经验,以缜密的分析、强大的心理素质、过硬的胆量、超强的临场发挥能力,最终抓捕犯罪嫌疑人从而成功破案。
在一次又一次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在无数次生与死的较量中,韦香兰积累了经验,不断成长,并荣获多次奖项。
2008年3月她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2010年3月和2012年5月分别荣立个人二等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2010年5月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同年7月又获得全国“公安二级英模”(公安部)等荣誉。荣誉的背后,是韦香兰十年如一日的艰辛付出和无私奉献。
(前排左一)
韦香兰认为,要在对的年龄做对的事。就像诗人李者说的:“壮岁应驰不应弛,晚景当弛而非驰;青鬓铁马刀与剑,白发棋茶诗与词”。谈及对学弟学妹们的寄语时,她说道:“青春,是个美好的季节,正是你们播种希望的大好时光,你们应该力争朝夕,勇于拼搏,让青春绽放出最夺目的光彩。”
如今的韦香兰,依然奔赴于为广大老百姓全心全意服务的道路上,为完成自己的梦想而执着前进,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而不懈奋斗和努力。她身上的光芒指引着学弟学妹们前进的方向,映照着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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