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和校历安排,现将2023年寒假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3 年1月7日-2月10日,学生下学期开学注册时间为2月11日-12日,2月13日正式上课。开学时间若上级另有要求或疫情防控需要有变化则再行通知。
教职工实行轮休,轮休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2月10日。全校教职工2月11日起正式上班。
二、假期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各单位假期(含周六、周日)值班时间为:
上午9: 00-11: 30,下午3: 00-5: 00
请各单位于1月9日前将值班信息录入0A系统。
三、其它事项
1.认真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放假前各单位务必完成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开学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学生到校情况,并及时上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切实关心关爱师生员工。各单位要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密切联系师生员工,提醒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减少聚集、做好防护,关注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加强引导和服务保障。
3.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扎实做好防火防盗、隐患排查、假期值班、安全教育等工作,维护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4.2月11日上午9: 00召开春季开学干部会议。
以上事项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安排,并逐一落实到位。
党政办公室
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