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提额及异动情况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21-11-01      访问次数:


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2021年金沙威尼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提额及放款工作正式启动。现请各学院协助落实两项工作:


一、贷款提额工作宣传到位。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请各学院通知已经办理过校园地贷款的在籍在校学生,如需提高贷款额度,请于11月7日前到学院登记,并填写《2021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提额名单汇总表》,11月8日前以院为单位上交,学生没有提额要求的学院,请在汇总表上注明“本院无提额学生”字样,辅导员老师签字盖院章上交。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登记的学生,一律视为放弃提额,申请续贷提额的学生,总金额不得超过以上金额,申请时间、办理流程、材料报送要求及注意事项参考“关于金沙威尼斯学生2021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执行。


二、续贷确认工作按时完成。所有已经办理过校园地贷款的在籍学生,无论提额与否,都需要确认今年是否续贷。《2021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确认表》已下发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落实核对本院学生续贷情况,如准确无误请学生本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盖院章上交;名单如有遗漏等特殊情况,请与我中心联系更改;如有参军、复学、休学、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等情况,请各学院以院为单位统一汇总相关信息到《2021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异动名单汇总表》并上报(含电子档和纸质版,电子档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xszz@scuec.edu.cn),统计内容以附件模板为准,同时上交相关异动纸质文件材料原件;如无异动情况请上交《2021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异动名单汇总表》空表,学院签字盖章并注明“本院无异动情况”字样上报。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


注:异动学生类别及提交材料:


(1)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终止全部贷款,并提交相关证明原件;

(2)休学学生,休学期间停止办理续贷手续,并提交休学文件原件,复学后可申请续贷;

(3)退学学生终止全部贷款,并提交退学文件原件;

(4)复学学生如继续申请续贷放款,需提交复学文件原件;

(5)贷款学生因患病等原因休学,提交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申请书(资助网下载专区下载)和相关证明文件原价,仍可申请休学贴息。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