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威尼斯学生2021年新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1-01      访问次数: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切实做好金沙威尼斯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确保贷款工作有序、高效、准确完成,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现将金沙威尼斯2021年校园地贷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时间、对象及金额


1.申请时间: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申请办理时间为11月1日—11月26日;


2.申请对象:金沙威尼斯在籍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本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及研究生等同一学年内未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今年入学时通过绿色通道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3. 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贷款额度本预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报名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1日至7日期间在学院登记,详细填写附件6《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学生信息统计表》,并于11月8日下午5:00前以院为单位将初审合格,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即统计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辅导员签字、盖院章),电子版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xszz@scuec.edu.cn


2.贷款办理。11月9日至26日期间,金沙威尼斯将安排《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学生信息统计表》上的学生分批到大活舞厅二楼进行合同签订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届时会提前通知各学院),请学生务必带好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学校届时集中安排办理)和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学生填写相关材料并审核;


4.中国银行审批。学校将初审合格的贷款相关材料报送至中国银行进行终审,批复合格贷款名单。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严格落实贷款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绿色通道无遗漏。11月8日前,未在《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学生信息统计表》上登记者,视为主动放弃贷款申请,过期不候;


2.《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A3纸打印,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填写格式要求:学号、身份证号栏用文本格式输入并检查录入后是否正确;相关信息必须与申请人材料内容一致;输入信息时姓名文字间勿留空格;


3.因今年贷款政策及申请流程有变化,请各学院一定要将贷款工作申报截止时间告知每一位有贷款需求的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请,以免因错过贷款而无法补贷;


4.为顺利高效开展贷款工作,我中心特建立了企业微信群“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群”和“202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提额群”,请各学院严格要求学生在报名申请贷款时,第一时间加入该群,方便后期联系。


图一

(图为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群)


图二

(图为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提额群)


重要提示:


1.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本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希望学院在满足学生应贷尽贷的同时,提醒学生根据实际需求申请贷款金额,勤俭节约,合理使用;


2.对于在校期间因转学、休学、退学等原因不再办理贷款的同学,应第一时间通知学校及银行,并与学校及银行办理完备的还款确认手续方可离校,如未按照要求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就擅自离校,今后因逾期对个人生活及工作造成一系列影响,后果自己承担。休学期间,除因患病等特殊原因可按照要求申请休学贴息外,其它原因休学均需自己承担利息。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