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校园地贷款补充协议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21-06-15      访问次数:


紧急通知:


各学院,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部紧急通知,为提高国家助学贷款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掌握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和统计监测体系,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基本信息,纳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5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部签署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20—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书》。


现根据通知要求,金沙威尼斯所有在中国银行办理了校园地贷款的学生(包括新贷、续贷)都要按照最新协议(即<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20—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书》)重新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要求在6月22号前完成此项工作,时间紧急,还请各学院大力支持!


一、具体操作流程:

1.学生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后,只要填写三项:包括甲方姓名、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编号。其中



甲方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合同,具体日期按照贷款合同编号中的年份来选择日期:2016年贷款,填写2017年1月15日;2017年贷款:填写2018年1月16日;2018年贷款:填写2019年1月5日;2019年贷款:填写2020年1月1日;2020年贷款:填写2020年12月20日。例如:7245-MDDX-2018-0039,签订日期填写甲方于  2019 年 1 月 5 日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7245-MDDX-2018-0039 。

2.学生自行打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补充条款》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左上角订一个订书针,分三份装订,签字,按手印,手印与姓名不得重叠。

3.协议最后一栏,甲方签字,按手印,具体日期填写2021年6月17日。

4.请各学院在收齐学生补充协议后,按照本中心下发表格进行排序,并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材料上交。


二、特别提醒:

1.2020年校园地贷款学生补充协议签订名单已经发给各学院,名单上包含贷款合同编号,还请各学院按照名单要求通知学生签订补充协议。

2.所有校园地贷款学生,包括休学、留级、参军、提前还款贷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都要求补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