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1-05      访问次数:



各用工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新时代劳动教育,更好发挥勤工助学在学生发展和成才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勤工同学和勤工干部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的积极性,激励广大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最新修订的《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中心近期将开展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19—2020年度 “勤工助学先进集体”、“自立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各学院勤工助学集体;

(二)2019—2020 年度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勤工助学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严格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学院勤工助学工作;

2. 认真完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

3. 弘扬“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的勤工精神,积极开展“资助育人”的活动,营造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自立自强的氛围;

4. 充分调动本学院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的积极性。


(二)“自立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

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年度成绩加权平均分达75分以上(含75 分);

3.2019-2020学年中累计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三个月及以上,勤工期间无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4. 诚实守信,自立自强,事迹感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学业成绩、公益活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三)“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 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能发挥表率作用,曾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称号;

3. 有一年及以上勤工助学干部工作经历,任职期间表现突出,为部门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 工作态度积极,热心为困难同学服务,肯于吃苦,乐于奉献;

5.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所修课程加权平均分达75

分以上(含 75 分),且 2019-2020 学年无重修记录。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本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评选工作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各职能部门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本部门勤工助学工作负责老师的组织下进行;

(二)“自立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个人申请(两者不允许同时申请),经学院、职能部门审核后, 报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批,并附带有教务处公章的学习成绩表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

(三)“自立自强之星”的申请需在学院或职能部门有勤工工作的经历,在两方均有勤工工作的申请者,可选择一方提交申请, 不允许两方同时申请。

(四)勤工助学先进集体由学院组织申请并上报先进材料(评选细则见附件 5),由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组织评选;

(五)相关材料于2020年11月18日17:40之前交到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办公室;

(六)评选工作最终解释权归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所有。



联系人:邹先平

联系方式:027-67842722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5日



附件:

附件1:勤工助学先进集体申请表.doc

附件2:自立自强之星申请表.doc

附件3:“自立自强之星”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4: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5:“勤工助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6:各职能部门及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7:学院先进集体评比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