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8-31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临近学生返校时间,为降低学生聚集风险、提高资助工作效率,2020-2021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

2019级-2017级学生:9月1日至9月13日

2020级新生:9月15日-9月25日


二、提交方式:

请见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网上提交手册


特别强调:在非国家开发银行(如:哈尔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合作信用社)等银行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于9月25日前由学院参照附件2内容统一上报汇总名单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交至资助办。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附件1.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网上提交手册.pdf

附件2. 2020年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