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9-04       访问次数:

各学院:

为弘扬先进典型,彰显榜样力量,引导广大研究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民大研〔2016〕2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评选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及奖励标准

1.研究生标兵,评选比例2%,奖励1500元/人;

2.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10%,奖励1000元/人;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3%,奖励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研究生年度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标准、比例及程序按照《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办法》(民大研〔2016〕2号)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初评、公示(9月4日-9月17日)

学院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开展院内初评、公示,拟定研究生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生申请、学院审核(9月18日)

学生根据初评公示结果,在学工管理系统自主申报获得奖项,并提交学院审核。学院依据初评结果,在系统中审核报送。

(三)学校审核、公示(9月19日-27日)

学校对学院报送的获奖候选人名单汇总、复核,提交学校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获奖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文表彰(9月28日-30日)

学生工作部将公示并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校领导审定后,对获奖学生发文表彰,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申诉处理

学生对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部(处)提出申诉。学生工作部(处)在3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综合审查后作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此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完整、准确、规范。

(三)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进系统确认绑定的银行卡号,因卡号错误导致打卡不成功,学校将集中补发一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67843069

附件:1.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申请表

    2.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2023-2024学年研究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