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音乐舞蹈学院学生早课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7日 12:17 浏览次数:为贯彻“德艺双休、尽善尽美”的院训,落实“学养丰富、专业突出、善于合作、终身学习”的培养目标,促进班风学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我院学生早课工作的管理,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音乐舞蹈学院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根据我院专业特点,凡我院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均需参加早课,早课纳入“音乐舞蹈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作为集中性实践课程平台必修课程,每学期1分,共计4个学分。
第二条 早课实行教务、学工双管理制度。课程既培养学生专业素养、也锻炼学生意志品质,养好良好生活习惯。由学院领导负责值班监督、 专业教师进行业务指导、辅导员协助进行纪律监管。
第三条 早课排课由音乐系、舞蹈系于开学前一周统一安排,需要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排课表、过程考核记录(考勤);根据专业特点,可安排研究生助教协助完成课程指导。音乐学专业学生课程内容采取学生自主练琴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舞蹈专业学生早课为集中学习。
第四条 早课时间原则为每学期1-12周,每周四天,每天6:40—7:20;早课采取指纹打卡签到,由院学工组织班委协助完成。
第五条 指导教师必须提前到达签到地点,发放各班签到表格以及进行监督工作;学院每天对早课进行检查,并按周统计公布,统计结果一式五份,分别送发各年级班导师、年级辅导员、值周院领导、学院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处。
第六条 学生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早课,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须班导师、辅导员、任课教师签字同意;超过一周的,须院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否则按缺勤处理;个人请假者将假条留于班导师处。集体请假须学院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
第七条 代替别人签到者和请人签到者均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是学生干部的,免去干部职务。
第八条 一学期早课请假超过8次或旷课超过4次者,该学期早课成绩以不及格计,不能获得相应学分,早课学分为实践必修学分,不能置换,需间隔一年重修;毕业前仍未修满早课学分者,不能予以毕业。早课不及格者,取消本学年度各种评优评先、入党、入团资格。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参考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四章违纪行为及处分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并结合学院早课教学要求给予处分意见。
第九条 早课出勤率将作为优秀班集体、优秀班导师评选的重要依据,出勤率低的班级不能参评先进班集体。
第十条 本规定由音乐舞蹈学院负责解释,从2024年4月正式实施。
音乐舞蹈学院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