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金沙威尼斯所有参加推免相关工作人员。 二、本实施细则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其中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属于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属于非直系亲属。 三、学校或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必须主动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或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学生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必须主动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或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报备。 四、有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关系教职工参加推免招生工作的相关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报备声明。 五、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八、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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