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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2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实习实践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树立事业心责任感,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途径。本学期实践教学周从2024年7月1日开始,时长为两周。为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周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实践教学周重点开展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以集中组织为主,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暑期相关安排衔接。

二、工作要求

1、教学目标明确

各学院专业要加强对专业质量国标、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以专业素质培养为主要目标,根据能力培养层次性与渐进性的特点,与课堂教学相衔接,设计和安排实践教学周计划。

2、内容及时更新

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基于实际应用的适合实践教学周开展的实习实践项目,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3、加强过程管理

(1)加强教育管理。与实习实践单位共同协商制订实习实践计划,发布指导说明,帮助学生了解实习任务、实习纪律、考核要求等。实习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方面的教育,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实习全过程。

(2)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安全责任,选好配强实习负责老师,确保实习教学平稳有序、安全可控。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对接,做好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为实习师生购买保险;开展对实习安全教育和动员,未经培训或动员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3)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利用“校友邦”平台进行实习实践课程的全过程管理;提高实习实践指导的及时性、针对性;采集学生实习评价与反馈数据,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水平。

(4)积极宣传和总结。要积极开展的实践育人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和提炼,形成实践育人良好氛围。实践周及暑期,每个学院至少要在院校级网站发布一篇实习实践的动态新闻或优秀案例,教务处将择优在教务简报或公众号选登。

(5)及时做好各类实习教学档案的存档。

三、相关报送

1、计划和总结

各学院请于6月14日前将《2023-2024-2学期实践周及暑期计划安排表》(附件下载)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请于下学期开学三周内,向教务处提交学院暑期(实践周+暑假)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2、数据上报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实践周及暑期开展的符合上报范围的实习实践活动须及时上报平台。7月1日-8月31日前结束的实习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数据上报。

 

实践教学周是金沙威尼斯加强实践育人,引导学生深入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举措,请全体学院加强领导,加大动员,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教务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