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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民大发〔2019〕5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金沙威尼斯第七届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李红燕 宋发军

办公室主任:胡军浩

成员:陈强胜 桂孙来 江莹 李海涛 潘泽江 覃俊 徐其涛 杨涛

(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二、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3月22日,各学院成立教学奖励工作小组,广泛宣传,负责本学院候选人的考查、选拔与推荐等工作。

(二)3月22日-3月27日,教师在所在学院报名,由教研室组织初审,学院教学奖励工作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对报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有担任班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和预科教育学院各可推荐教学标兵或教学先进个人共1名,其他学院可推荐教学标兵和教学先进个人各不超过1名,条件不够可空缺。

(三)3月27日-3月29日,各学院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于3月29日前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评估督导科。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附件4:**学院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四)4月1日-4月7日,各学院候选人持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到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进行材料审核签字,并于4月7日前将审核无误的申报表(附件1或2)、相关支撑材料(附件3)和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等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评估督导科,同时将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相关支撑材料的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gddk@scuec.edu.cn。相关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申报类别-姓名材料名称”(例如:“法学院-教学标兵-张三-申报表”、“法学院-教学先进个人-张三-个人事迹材料”、“法学院-教学先进个人-张三-支撑材料”)。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4月8日-4月22日,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和公示。

(六)5月31日前,候选人将23-24-2学期课外教书育人的补充材料(附件5)报送教务处评估督导科。

(七)5月3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到候选人课堂听课,并检查教学档案,包括教材或讲义、教学大纲、教案、点名册等。

(八)6月初,组织各位候选人视频展示拍摄(附件6)。

(九)6月底前,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确定教学标兵和教学先进个人的初选名单;召开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表彰名单;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对拟表彰名单进行最终审定。

三、公示

在教务处网站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宣传与表彰

学校对当选的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五、其他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可从教务处网站-管理文件下载,网址:

/jwc/info/1006/1183.htm

评估督导科地址:4-411;联系电话:74010。


附件:

1.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标兵申报表(含填表及审核说明)

2.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先进个人申报表(含填表及审核说明)

3.候选人支撑材料目录

4.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5.候选人23-24-2学期课外教书育人补充材料目录

6.候选人展示视频录制说明

7.各教学单位近8年和近4年教学工作量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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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