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13号)相关安排,现就做好金沙威尼斯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学年度抽检范围为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抽检工作内容
本学年度抽检工作包括信息报送、名单抽取、通讯评议、结果反馈等程序,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
本学年度抽检工作将开通学院二级帐号,由各学院在抽检信息平台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完成论文信息汇总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以及专家库的推荐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
1.各学院根据全国抽检平台中已有的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组织完成本单位所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
2.本学年度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不需匿名处理。
(二)专家信息更新
1.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推荐的专家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岁。
2.本学年度专家库在全国抽检信息平台“专家上报”功能模块。各学院通过信息平台开展专家信息更新工作,主要包括:
(1)填报本年度所有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含外聘指导教师;
(2)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
(3)有关专家退库删除管理。
(三)工作要求
1.专人负责。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获取二级管理员帐号,完成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推荐工作。原则由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员负责具体工作,如人员有调整,请于8月22日前告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材料准备。8月25日前请各学院下载并检查学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平台中本学年度论文信息汇总表,组织审核题目与最终版题目是否匹配,检查撰写语种信息、论文研究方向、论文关键词等信息是否齐备,审核毕业论文最终版及附件是否齐备,确保毕业论文信息报送质量。
3.平台上报
(1)信息补充及上传。全国抽检信息平台(8月25日)开通后,各学院及时下载全国抽检平台内的论文信息汇总表,完成信息补充后上传全国抽检信息平台。
(2)原文导入。信息汇总表完成上传后,从校内管理平台导出本学院2022-2023学年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原文及附件,于9月11日前在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完成导入。
(3)专家信息报送。补充本学年度新增的学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更新现有指导教师的相关个人及学术方面信息;对今后不再做本校本科毕业指导教师的,或已退休的、调离的、去世的,以及经学校认定不适合再做本科抽检专家的本校本科毕业指导教师,进行删除。请于9月11日前在全国抽检信息平台操作完成。
四、抽检结果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教育厅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同时报教育部备案。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认真领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要求完成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和专家推荐等工作。
2022-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工作重点 |
8月25日前 |
自查准备 |
1. 确保毕业论文最终版原文及附件正确; 2. 确保原文均能正常打开调阅; 3. 确保原文中论文题目与论文信息汇总表一致; 4. 确保最终版有学术不端检测结果; |
8月25日起 |
平台上传 |
5. 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补充; 6. 论文(设计)原文报送; 7. 专家信息报送; |
9月11日前 |
审核上报 |
8. 确认信息真实准确; 9. 在系统中核对相关数据; 10. 填报学院信息确认单; |
9月15日 |
校级报送 |
11. 学校行文上报信息报送确认单和信息报送详情清单 |
附件1-7:
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2.《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
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
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13号)
5. 2022-20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_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
6. 论文信息汇总表字段填写说明
7. 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教务处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