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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民大发〔20195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金沙威尼斯第五届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杜冬云 宋发军

办公室主任:黄迎新

成员:陈强胜 何冬兰 李川国 林晋 马莉 潘泽江 王怀岗

(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二、评选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419日,各学院成立教学奖励工作小组,广泛宣传,负责本学院候选人的考查、选拔与推荐等工作。

(二)419-421日,教师在所在学院报名,学院教学奖励工作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对报名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可推荐教学标兵或教学先进个人共1名,其他学院可推荐教学标兵和教学先进个人各不超过1名,条件不够可空缺。

(三)422-425日,各学院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于425日前将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评估督导科。电子版命名格式为“附件4**学院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四)422-428日,各学院候选人持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到相关职能教辅部门进行材料审核签字,并于428日前将审核无误的申报表(附件12)、相关支撑材料(附件3)和个人事迹材料(500-800字)等的纸质版报送教务处评估督导科,同时将申报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gddk@scuec.edu.cn(请勿重复发送)。申报表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申报类别-姓名申报表”(例如:“法学院-教学标兵-张三-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申报类别-姓名-个人事迹材料”(例如:“法学院-教学先进个人-张三-个人事迹材料”)。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55-519日,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和公示。

(六)531日前,各学院将候选人21-22-2学期课外教书育人的补充材料(附件5)报送教务处评估督导科。

(七)53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到候选人课堂听课,并检查教学档案,包括教材或讲义、教学大纲、教案、点名册等。

(八)6月底前,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确定教学标兵和教学先进个人的初选名单;召开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拟表彰名单;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常委会,对拟表彰名单进行最终审定。

三、公示

在教务处网站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宣传与表彰

学校对当选的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并在教师节予以表彰。

五、其他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标兵与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可从教务处网站-管理文件汇编下载,网址:

/jwc/info/1006/1183.htm

    评估督导科地址:4-411;联系电话:74010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代章)

 2022年419


附件1: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标兵申报表(含填表及审核说明).doc        

附件2: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学先进个人申报表(含填表及审核说明).doc

附件3:候选人支撑材料目录.doc

附件4:XX学院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候选人21-22-2学期课外教书育人补充材料目录.docx


作者:曲夏瑾  编辑:曲夏瑾  审核:胡鹏  上传:曲夏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