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教务处现启动2020年度教学成果登记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2020年教学成果登记的范围是金沙威尼斯今年在册教职工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内所获教学建设项目、教学研究成果、教学竞赛奖、教学荣誉(以下简称“项目(成果)”)。 二、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由教务处组织申报或评选的以上四类项目(成果)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公示(见附件1、附件2),由项目(成果)负责人申报贡献率。 (二)由学校其他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申报的以上四类项目(成果)由组织单位认定、公示,由项目(成果)负责人申报贡献率,组织单位提供支撑材料统一报至教务处进行审核。 (三)除上述第一和第二类外,教职工获得的以上四类项目(成果)由教职工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供支撑材料,各单位审核后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由项目(成果)负责人申报贡献率。教职工在申报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教职工申报的项目(成果)需要与教学(含本科、预科、研究生)密切相关,且属于《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民大发﹝2018﹞70号)(以下简称《教学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申报内容由第一完成人(单位)如实、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同一项目(成果)只能登记一次,不得重复。 2.既可登记科研成果,又可登记教学成果的,只可登记一次,不重复登记。 3.教材只登记金沙威尼斯教师作为主编出版的教材,专著、教材配套练习、作品集、习题集、辅导读物、辅导资料等不需登记。 4.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结项备案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教务处集中登记,不需负责人登记。 5.教职工申报的项目(成果)必须有真实可靠的支撑材料做依据。 (四)分配了贡献率的项目(成果)都要提交纸质的贡献率分配表,项目(成果)负责人要签字。 三、贡献率及其他说明 (一)贡献率 1.各项目(成果)贡献率由项目(成果)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单位)根据参与人对项目(成果)的贡献进行分配。即,由项目(成果)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单位)设定参与人的贡献率。 2.贡献率的分配对象为该项目(成果)实际参与人员,以文件或申报书为准,不含学生及校外人员。以1%为单位分配贡献率,取整数。所有分配对象的贡献率之和须为100%。 3.贡献率的分配结果和分配对象的排序可能作为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考核的依据。明确是个人获得的项目或荣誉,只分配给本人;集体项目,按照文件或证书上的名单进行分配。无明确参与人的集体项目,由项目(成果)所在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其他 1.金沙威尼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获得的项目(成果)计分详情参照《教学奖励办法》相关规定。 2.学校现在正在制订绩效改革方案,本科教学工作奖励也在调整范围内。目前我们照常登记可以奖励的教学成果,争取尽快发放下去。如学校调整本科教学奖励政策文件,我们也随之调整奖励政策。 四、具体要求 (一)登记方式 ⒈系统填报:项目(成果)负责人进入信息门户-点击“可用应用”-搜索“教学成果登记管理系统”-点击进入该模块-选择“教职工组”-点击“教师申请管理”,可根据项目(成果)类别进行填报。教师端使用手册见附件3。 ⒉院系审核:学院教学秘书进入信息门户-点击“可用应用”-搜索“教学成果登记管理系统”-点击进入该模块-选择“教学项目院系组”-点击“审核管理”,可审核所在院系教师填报的项目(成果)奖励分配。学院管理员使用手册见附件4。 ⒊除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外,建设项目类(附件1)已经全部导入系统,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分配贡献率。因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无须分配贡献率,在登记结束后,教务处将项目信息和奖励分值直接导入系统。 ⒋本通知公布的教学比赛(附件2)需要获奖教师登记入系统,并分配贡献率。 (二)时间安排 ⒈本次教学成果登记及院系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 ⒉教务处集中受理各单位登记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2日。请各学院按时提交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贡献率分配表。 ⒊符合奖励要求、但没有完成网上登记的成果(项目),现场审核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按时完成奖励的登记工作。 (三)联系方式: 1.专业建设科 联系人:宋荣、郭敏 联系电话:027-67842879 2.课程建设科 联系人:杨兵、纪宏璠 联系电话:027-67842586 3.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吴丽坤、舒翠翠 联系电话:027-67843811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教学成果公示-建设项目(202101).xlsx 附件2 2020年度教学成果公示-教学比赛.xls 附件3 教学项目情况使用手册.docx 附件4 民大发〔2018〕70号 《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本科教学奖励办法》.pdf
教务处 2021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