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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总结推广优秀教学成果与先进经验,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做好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范围

(一)申报主体

金沙威尼斯在编在岗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均有申报资格,优先鼓励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申报,优先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学校、跨地域之间联合申报。

(二)成果范围

教学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特别是针对目前金沙威尼斯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具有特色鲜明、贡献突出、应用推广效果明显等特点。

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930日。

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本(预)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成果,特别是有关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经过长期积累、有重大进展、取得显著成效、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申报选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围绕但不限于以下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探索与实践、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教学制度创新、通识教育改革、“四新”专业建设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教学相长的“师生共同体”探索、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方位深化国际国内合作育人改革、实验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本科教育质量文化建设等。

二、申报要求

(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潜心教书育人,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近3年无教学事故和实验室安全事故;至少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完成本科教学工作量的基本要求;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重要贡献。

(二)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域之间整合成果,实行联合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三)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原则上不超过8人。每位教职工只能主持申报1项教学成果,同时可参与1项其他成果的申报;或最多担任2项成果的完成人。

(四)曾获历届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申报;如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再次申报。

(五)此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每个教学单位的推荐数量综合考虑本科专业数和承担全校公共课的情况分配2-8项,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共计不超过10项。(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3)。跨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计入本单位限额推荐数量,通过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申报,此类项目各单位限报1项。

三、申报流程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

(二)各学院推荐的项目须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

四、评审纪律

(一)校级教学成果评审实行公示和异议制度。各单位向学校推荐校级教学成果申报材料前,应进行公示,并接受异议。

(二)学校在评审教学成果奖前,将公示所有申报项目的材料。学校评审后确定的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获奖项目,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公示期间凡对申报的项目或公布的结果有异议,均可向学校提出。对成果的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四)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申报者,由推荐单位负责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如情况属实,由学校公告撤销其申报资格,并上报学校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

五、相关说明

(一)各推荐单位应整合优化相关、相似项目,以丰富成果内容,增强成果竞争力,尽量增加成果的覆盖面,避免分散。

(二)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项。根据申报的项目数量,按比例确定各奖项数量,即一、二、三等奖的数量分别是申报项目数的10%20%30%

(三)教学成果奖将采取逐级推荐的制度。只有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才能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只有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才能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待省教育厅下达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后,学校将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遴选出相应数量的项目,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拟申报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等级的项目需按照有关要求准备成果鉴定。

六、材料报送

(一)《2020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pdf电子版),《2020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级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excel电子版)。各类表格须盖章签字。

(二)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纸质版一式1份,pdf电子版)。

(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可包含但不限于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如果是多个文件,请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并在首页提供目录。若有视频材料,请上传至在线播放平台,仅在文档中填写播放链接)。

(四)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教材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样书一式1本或1套,教材电子文档pdf电子版)。

(五)以上所有材料的纸质版的篇幅不超过50A4纸。

(六)各单位将以上4类材料于202011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442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wczyk@scue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0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2020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级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

   3.2020年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一览表》

2020年教学成果奖的通知.rar



                                    教务处

                                  202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