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0-2021-2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 哲学社会科学类相关专业的有关课程,必须统一选用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附件1);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及民族、宗教等内容的课程,统一选用由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查的教材。
2. 选用境外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的,由学院负责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等进行严格审查,禁止选用包含非正确意识形态内容的引进教材。
3. 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各级规划教材、获奖教材以及反映金沙威尼斯学科特色的自编经典教材。
4. 原则上所有课程都应当选用教材,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当选用同一种教材。
5.教师用书,原则上只选用与学生用书相同的教材或配套的教辅用书。
二、教材选用流程
1.教师指定教材。任课教师(除公选课外)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师生端,针对课程按教学班指定教材(系统操作步骤见附件2)。如在教材信息库中未找到相应教材信息,教师可填写新增教材信息一览表(附件3),报教学秘书汇总后,由课程建设科统一录入。
注意:由于实行学生选课选教材,请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选订,逾期将无法进行补订。
2.单位组织审核。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管理端,确认本单位所有开设课程(除公选课外)是否均已指定教材;导出本单位开设课程的教材选用书目供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系统点击“审核通过” (系统操作步骤见附件2)。
注意:各教学单位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附件4)的要求,组建教材工作小组并对本单位教师所选用教材进行审读,形成书面审读意见,同时确定选用教材的最终核查意见,给出合格、不合格的审核结论。
3.学校进行审查。教务处汇总公示各单位教材选用书目,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教材选用书目及审读情况进行审查。
三、填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对教材选用的审核把关责任,认真完成教材选用相关工作, 于12月2日前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教材选用审读意见》(附件5)和《教材选用审核结果一览表》(附件6)纸质版各一式1份(学院签字盖章)至课程建设科。
教师指定教材时间:11月20日至11月25日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一览表(2020.10更新,已出版品种).xls
附件2:教务系统教材指定与审核操作指南.doc
附件3:新增教材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pdf
附件5:教材选用审读意见.docx
附件6:教材选用审核结果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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