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希望工程·知音栋梁学子”评选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作者:共青团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委员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陈猛     审核:王雪燕     上传:陈猛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开展“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栋梁学子”评选活动安排,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奖名额及标准

学校知音学子·公益行动奖、知音学子·学术科研奖、知音学子·职业技能奖每个类别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学生,共3个推荐名额。获选人选待省级评选确定。获选人选奖金为5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评选候选人为受到“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或“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资助过的在读优秀大学生。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优良;

4.曾受到过“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或“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资助;

5.曾在2021年度各类校内外赛事、评选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能较好代表本校青年学生良好精神风貌。


(二)具体条件

1.“知音学子·公益行动奖”

(1)热心公益,乐于奉献,为注册志愿者;

(2)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有突出的公益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2.“知音学子·学术科研奖”

(1)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等媒体发表专业类文章1篇及以上;

(2)曾获得1项以上专利,须为团队负责人或是主要负责人;

(3)获得省级以上学术、科技、创新赛事表彰的。

3.“知音学子·职业技能奖”

(1)获得校级以上职业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奖励;

(2)在所学专业领域公益创新、流程优化等方面获得一定认可,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三、评选方式

(一)学生自愿申请,提交《“知音栋梁学子”评选活动“知音学子· 奖”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个人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学生成绩单和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院公章)及申报类别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可推报本学院3名符合条件学生(每个类别最多1人,无符合条件人选可少推报或不推报),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并填报附件1。

(三)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每个类别1名候选人(共3名),相关情况公示后,上报省级青基会。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6月22日17:30前,将审核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含附件1及附件2纸质档及电子档;申报个人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学生成绩单和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院公章)及申报类别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递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校团委。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4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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